行政许可的分类及作用
发布日期:2011-01-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普通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准予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2)特许。是指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向相对人转让某种特定的权利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分配有限资源。
(3)认可。是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的认定。其主要功能是提高从业水平或者某种技能、信誉。
(4)核准。是指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其主要功能也是为了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5)登记。是指行政机关确立相对人的特定主体资格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通过使相对人获得某种能力向公众提供证明或者信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