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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发布日期:2011-01-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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