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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犯了罪,是否不论经过多长时间都要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
发布日期:2011-01-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并不完全这样,刑法上也存在追诉时效,所谓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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