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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普通高考报名考试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1-0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报考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2)、高中阶段在疆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会考成绩;
(3)、有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序号。

2、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名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往届毕业生须在新疆参加过普通高考(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全区历年普通高考报名信息库名单为准);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

3、其他考生报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转入疆内就读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两年高中学籍和会考成绩并取得普通高考报名序号。
(2)、在新疆出生到外省区借读(回原籍或亲友所在地借读等)的考生报名,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长年在新疆。

4、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有利于引进人才,区外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 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对开发建设新疆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子女,高中阶段在新疆就学两年且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这部分考生要有家长的组织派遣 手续或在疆注册投资资金等相关材料)。非兵团系统,可由当地户口所在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经州招生委员会批准,准予报名,同时 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兵团系统,可由新疆建设兵团师级以上(含师级)党委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经州招生委员会批准,准予报名,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 室备案。对于援疆干部子女普通高考的报名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下发的(新招委[2005]34号)文件执行。

·报名时间:
2月

·收费标准:
普通高考考生汉、蒙语言报名费220元(报名费48元、考务费90元、其它杂费7元、《新疆招生与考试》75元),维语言报名费190元(报名费48元、考务费90元、其它杂费7元、《新疆招生与考试》45元)。

·考试时间:
6月7日至6月9日

·报名考试流程:
(学校)个人报名→编排考场→发放准考证→组织考试→录取(自治区)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州教育局招生办(0996)2683558
投诉电话:州教育局(0996)268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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