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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船模演示调查一起海事案件
发布日期:2006-09-0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近期,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一起沿海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纠纷案时,采用船模演示方式辅助查明船舶碰撞的全过程,为海事案件的开庭审理提供了新的事实查明途径。

  2005年3月7日,原告顾某搭乘被告丁某“苏东台渔10366”船出海,途中因与被告王某“苏东台渔10072”船发生碰撞,致顾某左腿被锚柄击伤并构成五级伤残,为此,顾某请求判令两被告丁某、王某共同赔偿人民币22万余元。被告丁某辩称,顾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搭乘自己的船,且搭乘期间自行站在危险较大的船头上,因此顾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被告王某则辩称,涉案两船并未发生碰撞,故请求驳回顾某的诉讼请求。

  为查明“涉案两船是否发生碰撞”及“顾某受伤是否与船舶碰撞存在因果关系”的案件争议焦点,海事法官经过实地勘察后,专门制作了两船的简易模型,在庭审时要求双方据此演示当时船舶行驶线路、事发状况及人员位置,以尽可能真实地重现事故发生时的事实状态。

  船舶碰撞案件一直是极具海事审判特色的案件类型,同时碰撞事实查明也往往因为举证困难而成为审理难点,而通过船模演示的方式,可较好模拟事发时的状况,有利于当事人回忆并详细描述案件事实,同时也便于法院了解查明事实真相。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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