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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财物被水泡 法院判物业担责
发布日期:2010-12-23    作者:李英俊律师
家中财物被水泡 法院判物业担责
 
    房屋内给水管道突然爆裂,造成李某家中全部受淹,多数财产受到损失。李某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家中卫生间供水主管弯头处崩裂,导致爆裂跑水,经相关部门认定,事故原因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当。双方对于大部分财产损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但对于李某收藏的字画,双方分歧很大。李某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起诉至昌平区法院,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字画损失50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物业管理公司辩称,原告字画损失与被告没有因果关系,原告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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