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取得从事电影创作收入应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0-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个人创作的影视分镜头剧本,用于拍摄影视片取得的所得,不能按稿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作为文学创作而在书报杂志上出版、发表取得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创作电影文学剧本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