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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兼并而将全部产权进行了转让,包括一部分机器设备和库存商品,要缴纳增值税吗?
发布日期:2010-1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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