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对供电企业收取免税农村电网维护费,外购电力产品进项税是否需分摊转出?
发布日期:2010-12-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供电企业收取的免征增值税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不应分摊转出外购电力产品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体制改革中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1号】第三条关于“供电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农村电网维护费应分担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计提进项税额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相关法律知识
»
盗割停止供电的电缆线是否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行为在客观上是否危害公共安全为定性要点
»
企业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是否缴纳增值税
»
供电局为维护线路而砍伐林木林业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妥当
»
企业跨市注册成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负责当地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分支机构是否与总公司合并缴纳增值税?
»
个人向企业借款收取的借款利息是否应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是按5%还是按20%缴纳?
»
化工生产企业,因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所购买的化学试剂、化玻仪器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
兼营免税与应税产品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
生产多种产品,部分是免税产品,因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行税额如何确定?
»
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免税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责任?
»
模具生产企业,如果将模具产品销售给出口企业是否仍可以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政策?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