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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0-12-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引起程序开始的方式特殊。依据当事人的申请。
  2、适用于特定的范围。只有两类情况:一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二是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3、公示催告案件无明确的相对人。
  4、审判程序简略。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判案件,不需要、也不存在通常诉讼程序所有的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等阶段。
  5、结案方式特殊。只有两种:判决和裁定。
  6、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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