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付款的法律关系
发布日期:2010-12-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付款人一经全额支付汇票金额,汇票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即告解除,汇票圆满地实现其使命,票据关系因此而消灭。我国《票据法》规定,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具体来说,汇票付款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汇票法律关系归于消灭。付款人按照汇票记载的文义,即时足额支付汇票金额后,付款人、背书人和保证人的票据债务全部消灭和免除,汇票法律关系不复存在。
②在担当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依法代理付款的情况下,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如何?我国《票据法》未加规定。根据票据法原理和我国民事法律,在代理付款人依法审查汇票并依法代理付款的情况下,汇票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将消灭。但该代理付款人有权要求付款人返还票款。
③付款人付款后取得根据委托关系或资金关系向出票人求偿的权利。
④在付款人经审查后合法付款,而出票人未按约提供票据资金或票据资金不足时,由于我国《票据法》没有明确票据关系的无因性,因此在票据资金发生问题时,付款人实际上可以依法拒绝付款。而按照多数国家票据法上的票据无因性原则,付款人的付款行为的效力不受资金关系的影响。付款后,原票据关系消灭,但该付款人可依票据资金关系或者其它民事关系向出票人追偿。在出票人未向付款人提供资金或者未能提供足够资金的情况下,付款人于付款后取得向出票人求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