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权的界定
发布日期:2010-1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票据理论研究中,学者们往往从法律行为角度而忽略了从权利来理解票据抗辩权制度。票据抗辩权是票据抗辩行为的法律依据所在,只有对票据抗辩权的概念予以界定,才能正确理解票据抗辩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理性,才能架构起完善的票据法权利体系。票据抗辩的权利内容与票据抗辩行为的内容逻辑上的同一关系,上文已对票据抗辩内容予以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可以概括出票据抗辩权的权利内容:(1)票据抗辩权的权利人为票据债务人;(2)行使票据抗辩权必须有法定事由约定事由;(3)票据抗辩权的行使对象是持有票据的一般人或特定人;(4)票据抗辩权的行使目的在于拒绝履行持票人的请求内容。 这一概念的界定,体现了维护票据债务人利益,使票据关系各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法律上的平衡的价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