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扶持资金资助,可进入中关村科技园区网:www.zgc.gov.cn留学人员创业栏目,下载“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验资报告 (或银行入资凭证)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企业章程★
(5)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
(6)专利证书
(7)获奖证书
(8)留学人员身份证明 (护照)★
(9)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证明(证书)★
(10)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1)“中关村园区企业标准征信报告”★
注:带★的为申报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将上述材料备齐,提交至“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管理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690408 82691716 。
申请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点应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政策区范围内;
(2)企业法人代表应为归国留学人员。 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其团队应在国外具有良好的留学背景、在本专业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具备一定的企业工作和管理经验;
(3)申请创业企业扶持资金的留学人员企业,应为留学人员近期(一年之内)归国创办的。且企业成立时间不超6个月,留学人员(团队)只能申请一次创业资助资金;
(4)申请创业资金的留学人员企业,注册资金内应有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资产;一名或多名留学人员出资人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现金部分出资不低于25万元人民币。
(5)推荐单位应为各园区管委会、孵化机构、大学教授或本领域知名人士。推荐人或推荐单位应签署明确推荐意见,推荐人须签字,推荐单位应加盖公章。
(6) 提交“中关村园区企业标准征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