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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形式及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发布日期:2010-11-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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