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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发布日期:2010-11-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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