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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在哪些情形下不受理.
发布日期:2010-1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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