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无效租赁行为
发布日期:2010-11-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不得出租的房屋进行出租、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末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均属无效行为。
不得出租的房屋是指: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入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