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大笔租金要慎重 四项内容不可少
发布日期:2010-11-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仔细审查出租人的房地产权证原件或使用权凭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人或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原件。同时,核对产权证上的名字与出租房屋人的身份证明或户口簿是否一致。
(二)不要被低租金的诱饵所迷惑。当遇到不正常的低租金时,市民一定多长个心眼,更不要轻易地就预交一年或半年的房租。
(三)让房东多介绍一下房子和小区周边的状况,通过言谈去了解房东是否熟悉房子及周边的基本情况,从而判断房东的真伪。
(四)可以向周围邻居侧面了解欲租房屋及房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