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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赔偿标准(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发布日期:2010-11-01    作者:110网律师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4个月)+一次性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120个月×90%)+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5个月)+一次性护理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0个月×60%)。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2个月)+一次性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120个月×8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4个月) +一次性护理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0个月×50%)。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0个月)+一次性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120个月×80%)+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3个月) +一次性护理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0个月×40%)。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8个月)+一次性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120个月×7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2个月) +一次性护理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0个月×30%)。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6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50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0个月)。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4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40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8个月)。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2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5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6个月)。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0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5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4个月)。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8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个月)。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6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4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个月)。
    说明:上年度深圳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4元,如本人月工资低于3894的60%即2336.4元,则按2336.4元计算,本人月工资高于3894的3倍即11682元,则按11682元计算。本标准适用在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发生的工伤事故。
    如有疑问,可致电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
    朱爱军律师 1369979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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