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工作报告称坚决查办征地拆迁案件
2010年10月28日04:25潇湘晨报我要评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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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冯敏超
征地拆迁,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一些渎职侵权犯罪直接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情况时说,坚决查办征地拆迁等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案件。
今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严格征地拆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7月,国土部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行政问责到司法问责,国家正在为保护被征地群众利益而努力。
司法问责 加大力度突出查办征地拆迁等领域案件
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曹建明说,2009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最高人民检察院把加大办案力度作为首要任务。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在查办渎职侵权检察案件时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着力查办重点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二是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三是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曹建明在报告中指出,去年11月至今年8月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监察中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犯罪案件590件781人。针对国土资源领域腐败现象易多发状况,最高检加大查办这一领域渎职犯罪案件力度,查处多名国家机关人员参与的土地违法案件量大。
针对一些渎职侵权犯罪直接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特点,曹建明说,我国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坚决查办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招生考试等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案件。
渎职侵权犯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渎职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共43个罪名,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类犯罪、玩忽职守类犯罪、徇私舞弊类犯罪和侵犯公民权利类犯罪。
行政问责 国办通知:引发拆迁恶性事件将问责领导
近来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引发的事件屡有发生。今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通知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
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
保护群众 国土部明确提高征地标准,钱款须到户
7月,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补偿直接给农民等做了明确规定。
补偿标准提高并动态调整:最新制订的征地补偿标准,综合考虑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明确强调各地每2年至3年调整1次,而且补偿标准普遍提高,提高幅度平均在20%至30%。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方式,改变了以往按被征耕地具体地块年产值测算的方式,同时强调同地同价原则,同一区域或区片范围内,执行同一标准。这些重要的政策信息,农民群众可以通过政府的政务公开信息,随时掌握,予以监督。
用地前要存款,批地后须到户:近年来,征地拆迁补偿矛盾突出,其中一个焦点问题就是补偿款项流到农民手中时,已经变成“涓涓细流”。因此,新的补偿标准首先要求建设项目将征地补偿费足额列入项目投资概算,用地报批前预存征地补偿款。征地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将补偿安置费,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再通过乡、村等环节支付,防止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问题。
征地要有听证,不得强行征地:征地报批前期,当地要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以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群众有异议、申请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听证。对于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对于不合理要求,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绝不允许强行征地。
宜黄拆迁成首起集中问责地方干部案例
9月10日上午,宜黄县凤冈镇拆迁户钟如奎家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最终,叶忠诚、罗志凤、钟如翠三人烧伤入院。8天后,叶忠诚因抢救无效死亡。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分别被立案调查,后双双被免职。
这是国务院今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后,第一起集中问责地方相关干部的拆迁事件。有关专家表示,这起事件中一批官员受到处理,具有一定的风向标意义,给类似的拆迁事件敲响了警钟。
[最高检报告其他要点]
与17部门建立渎职侵权共同预防机制
曹建明指出,最高检坚决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立案侦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1651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17个部(委、局)相关部门建立起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专案调查、共同预防等工作机制。
严查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
针对媒体高度关注的重大冤错案件和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调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涉嫌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依法严查。
[最高法报告]
两年半以来涉诉信访和强制执行减少
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说,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93余万件,结案标的额2万多亿元。范围广、数量大、增长速度快、新型案件多和审理难度大是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93.95万件,占法院全部诉讼案件的85.77%,比前五年增长了22.82%。共审结涉农民事案件54.27万件。
王胜俊指出,近年来,民事审判工作呈现许多新特点,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案件急速增加。
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经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或撤诉的案件共828.53万件,占审结民事案件的 61.39%,今年上半年达到65.78%。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呈现出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两上升”,涉诉信访率和强制执行率“两下降”。
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和问责制度
王胜俊指出,部分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对司法的人民性认识不到位,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办案效果不好,甚至对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把握得不好,这些都严重削弱了民事审判的公信力,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
对此,高法将力推完善合议制度、人民陪审制度、繁简分流制度和小额案件速裁机制。将不断加大民事审判权的内部监督制约和司法公开制度和问责制度。本版均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