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还有哪些规定?
发布日期:2010-09-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