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故当事人可自行撤除现场,协商解决?
发布日期:2010-09-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立即报案,但对于仅造成车物损失且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无争议的事故,为了防止造成交通堵塞,给他人的出行造成延误和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为了方便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当事人可以按《通告》的有关规定就事故损害赔偿当场了结,不必非要等交通民警处理。因此,《通告》规定允许当事人自行撤除现场后协商解决。对于有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当事人如要保险公司理赔,可先行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交通民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