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发布日期:2010-09-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另外,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每月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