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女职工流产期的医疗费用谁承担
发布日期:2010-09-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具体假期及医疗费用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相关法律知识
»
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如何结付?
»
参保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结付?
»
从事第二职业受伤,个人承担医疗费用
»
员工兼职受伤由谁承担医疗费用
»
参保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结付?
»
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如何结付?
»
职工工伤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待遇规定的不同
»
河北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具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表
»
劳动者培训费用的承担主体
»
如何根据《民法通则》判令医疗机构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