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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离婚律师谈调解无效可以离婚的情形
发布日期:2010-09-11 作者:
徐振才律师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到法院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详见潍坊律师徐振才专业网站:weifanglawy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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