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夫妻想离婚,半岁的孩子谁抚养
发布日期:2010-09-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咨询:我的孩子刚半岁,现在我们夫妻俩想离婚。请问,孩子应归谁抚养?
  解答: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其次,《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最后,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