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中心职能
发布日期:2010-09-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国家司法考试中心职能 :
1.参与研究、草拟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方案;
2.参与研究、草拟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章、规范;
3.参与、协助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编审工作;
4.根据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国家司法考试年度考务工作。具体包括:
(1)承担年度报名工作,汇总、分析全国报名数据和信息;
(2)指导各地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设置,汇总考点、考场设置情况,对设置、变更情况提出意见;
(3)承担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建设工作;
(4)根据年度命题方案,承担试卷的组拼、发送工作;
(5)承担试卷的评判、成绩登录、分数复核和分数统计、分析工作;
(6)承担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5.参与国家司法考试的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
6.办理司法部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