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篇5——首席律师李永光被合肥天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为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篇5——首席律师李永光被合肥天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为常年法律顾问 |
作者:李永光 时间:2010年05月01日 22时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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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晟律师务所 发布日期:2010-5-1 浏览次数:6 2010年4月30日,李永光律师被合肥天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为常年法律顾问,依法为该公司建设、发展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如提供 1、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 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 4.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 协助顾问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6. 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7. 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 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8.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9.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10.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1.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2. 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3. 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4. 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5.协助顾问单位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等法律服务。 合肥天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主要从事各类物业管理、物业委托服务,也涉及房屋租赁、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制冷设备维修、建材、五金交电、办公设备、文化用品销售、花卉苗木种植、养护、租赁及房产营销等业务。目前,该公司下辖8个管理处,拥有各类员工300余人,服务的单位有小区、学校、政府办公楼等。该公司历来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强调企业的管理及服务质量,现在为了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增加企业的创新活力和依法发展的制度保障,该公司与本律师携手合作,这必将为双方创造出更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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