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命题特点预测
发布日期:2010-08-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0年的刑法试题的特色仍是注重刑法基本制度和常见罪名,将会回避学术争议问题和偏题、怪题,“不折不腾”。因此,建议备考2010年司法考试的考生,不论关于考试动向有多少种传说,不变的真理是:只要能够掌握学说和制度的基本知识点,就能够确保考试过关。备战考试应当寄希望于经过常规的学习能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学说和制度的基本知识点是通过常规的学习就可以掌握的,并且仅此就足以通过考试。虽然不能排除考试中会出现生僻的知识点和疑难的个案,但这并不影响大局。因此生僻的问题的、所占比例很小,不值当花费太多的精力;疑难的个案没有穷尽,没有精力也没有必要去掌握。而且,这也不是通过常规学习就能把握的。
因此需要回避三要件和四要件的体系分歧,分则各罪的认定和司法解释的内容或许将占较大比重。
2010年度将继续回避犯罪构成体系的分歧
我国刑法学说在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上有“四要件”论和“三要件”论之争。2009年的“考试大纲”虽然采取了三要件论,但是为回避分歧,在考试中没有考查有关知识点。估计2010年度仍将采取这种回避政策。因此。考生大可不必顾虑两种犯罪论体系的差异及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