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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司考刑法讲义:紧急避险
发布日期:2010-08-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0年司法考试复习目前正在紧张进行,法律|教育网希望通过整理司考刑法笔记/讲义的方式,能够帮助广大考生去粗取精,把握司考刑法命题考点、重点,取得好的成绩。

  1、紧急避险的条件

  (1)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损害合法权益的危险

  (2)时间条件:危险在正进行时

  (3)对象条件:无辜的第三者合法权益

  (4)主观条件:具备正当的避险意图

  (5)限制性条件:不得已而为之、别无他法

  (6)限度条件:所造成的损害远小于所保护的权益

  (7)禁止性条件:业务上、职务上负有特定职责的人避免本人危险

  2、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同防卫过当)

  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本质上,正当防卫是“以正对不正”,紧急避险是“两权相害取其轻”;成立条件上,起因条件、对象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限度条件均不同,尤其是对象条件差异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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