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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实务中“传销型”非法拘禁案发机理的探究
发布日期:2010-08-24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邳州市检察院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非法拘禁案20件59人,其中以非法传销案发为19件58人,占受案数的百分之九十五。而去年同期,该院受理非法拘禁案5件15人,其中以非法传销案发的为2件8人,占总受案数的百分之四十。非法拘禁案同比增长百分之三百,其中以传销案发的同比增长为百分之八百五十。由此可见,因非法传销而案发的非法拘禁,呈直线上升趋势。非法传销活动虽经有关部门一系列打击,但却呈现屡禁不止,愈打愈烈的现象。此种现象必须引起警惕,认真分析原因,找出对策,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民生安定保驾护航。

  一、传销型非法拘禁案原因及特点

  1、非法传销的行为模式。非法传销多的行骗方式即以身边人为行猎对象,愈是亲近的人愈不容易提防,传统的家族伦理衍生出兔子不吃窝边草的人伦思维,以为越是亲近的人越不会下手,殊不知传销却恰恰与此反其道而行,细察传销网络图,展现出的下线分支其实质就是一张家族五服图,不单传销网络错综复杂,其血亲、姻亲关系图也盘根错节。为扩大传销组织,他们经常接收一部份新成员。对新入伙还没有“上线”(不愿或不能开展活动)的人,他们分工2-3人进行专门看守,长期限制其人身自由,更不让与外界接触。一旦发现想逃跑的人,轻则罚跪、煽耳光,重则拳打脚踢、棍棒相加,受尽屈辱。大部份参与传销的人其身份证件和钱款也被这伙人私自扣压,有的还被打成轻伤或重伤。当亲戚、故交应邀前往时即会被禁锢在一个小居室内,此时还有相当多的人沉迷在百万钱财的美梦中,但有少部分人已经意识到这可能就是常听人说实务传销。于是想着赶快逃掉,而此时那些人凶相毕露开始威胁、殴打、关押,有些人乘机跳窗逃生,却因很多传销场所多设在二楼以上,所以多导致有求生欲望的人奋不顾身跳楼逃生,却多造成严重伤害。而这些行为特征正是非法拘禁犯罪构成要件的涵盖范畴。到案发公安出警,其间传销人员早已作鸟兽散,当场控制的只是些一般参与者,上线及有分量的组织者,积极参与者多以逃窜,因非法传销多组织严密,B级以上的组织者行踪不定,且多是外来人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很难锁定,所以对归案的一般参与者或者c级以下的尚不够刑事立案的,多以非法拘禁处理。

  2、传销案涉案人多是亲属、邻里、故交,有些先受骗进而同流合污。传销案是组织类、团体类犯罪,窥一斑而不知全豹,网络庞杂,营销数额难以查实,营销上层影踪不定。而已非法拘禁办理,可以将范围缩小至具体拘禁人,收缩有度,便于把握,况且涉案人员多是家族伦理关系,将涉案锁定于一点周围有利于就事论事,维护社会、家庭秩序稳定。

  3、司法资源匮乏也是无法深挖的原因。非法传销往往组织严密,关系庞杂,呈现一点带线,以线带面的网络经营模式,若牵出一点,以点牵线,多数线会被缠绕在盘根错节的网络里而无法深入下去,多数会在支点上断掉。尤其是基层公安司法机关一直有案多人少的矛盾,司法资源严重匮乏,除非上级部门督办,一个年度内能理出一个传销案就已经是相当不错的成绩。而非法传销多以非法拘禁的客观行为为表项特征,因此以非法拘禁立案正是折中之策。这也是传销案越多,伴随非法拘禁案越多的其中几个原因。

  二、非法传销性拘禁案发案缘由

  1、不正确的心态促使。有的人把投资少、来钱快的方式作为自己尽快暴富的最有效途径,对所谓致富经缺乏必要的了解,在高额回报的欺骗下,盲目随从,一意孤行,以致血本无归,很多人在被骗后,心态发生变化,从被害人转变成了加害人,而要想尽早翻本获利,最容易下手的就是亲戚、朋友,由此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造成“涟漪效应”。当假相被识破,就原形毕露,殴打、拘禁,试图用暴力、胁迫手段促其就范,甚至致人伤残,由此在客观行为上体现出非法拘禁表征。

  2、民间闲散的资金较多。随着人们经济生活水准的提高,家庭积累资本增多,在城镇缺乏多元的投资环境,大多投资于单一的房产,除此外富余资本多流向民间借贷市场,由此也为汽车租赁行业、信贷行业注入了大量资金,同时也给租赁诈骗、非法传销提供了充足的资金链接。

  3、高速快捷的的传媒中介。当今社会资讯非常发达,手机通讯、互联网传媒无处不在,传销致富门道传播神速,同时也为传销组织规模化提供了一个平台,由此更容易形成传销组织网络化,增加了证据链衔接的难度,由此很容易将网络割裂成单元,无法整体化的摧毁,收效不大。

  三、预防非法传销犯罪案件的几点建议

  1、做好犯罪预防,加强多元性宣传。公安司法机关应联合工商、民政等部门定期深入基层乡镇,走访田间地头,宣讲传销预防知识,选取典型案例巡讲。在各村设立当地人员外出务工动态备案制度,实时把握外出务工情况。警惕本村快速致富、日进斗金思想的传播,快速纠查,能动监控。

  2、增强公安司法机关司法资源统筹协调能力。对案情复杂、网络盘错的传销案要成立专案组,配备精兵强将,必要时邀请检察机关等相关机关介入,理清思路,摸清脉络,层层剥离,环环紧扣,界定清人员分工和作用大小,厘算清营销数额多少,严格界定牵连犯的目的行为和结果行为,有些行为人在传销案中危害性不大,但积极参与拘禁殴打他人,有些人没有参与拘禁殴打但在传销案中却起到组织、领导作用。不能避重就轻将传销案都当拘禁案来办。

  3、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公民个人要时时警惕,注重平时多接触法制宣传、多留意法制频道,不可产生只管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思想。近来金融危机影响,经济效益不佳,人心浮动,急于谋求生财之道之心比较急切,对平日往来不多忽而登门大谈致富捷径的亲戚、故交应留心,详细询问作何营生,必要时打听周边情况或者亲临验证,不可头脑发热偏听偏信。要切实认清非法传销活动的危害,做到为人处事要以不损害公众利益、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为准则,不偏听偏信他人的不正确宣传和误导。
 
【作者简介】

韩召敬,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检察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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