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内蒙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发布日期:2010-08-17    作者:李书华律师
()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00(含本数,以下类同)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死者近亲属多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按照精神抚慰金总数50000元以下的金额计算,由死者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
  ()当事人身体因伤致残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3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并依据相应伤残等级,按照每个级差10%递减计算。
  ()当事人身体受到损伤虽未致残,但达到轻微伤、轻伤、重伤损害程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北京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已帮助 5331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赵自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已帮助 115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周皓律师 
北京石景山区
已帮助 8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