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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争议中证据的搜集和确定对我们又多重要?哈尔滨民事律师
发布日期:2010-07-20    作者:110网律师

一、引子
证据在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打官司其实打的就是证据,无论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手中没有充分的证据,再好的律师业不能只凭一张嘴来证明和保证什么。
因为最后的判决是由法官作出,而法官作出最后的判决的唯一依据就是证据
无论您请不请律师,拥有对自己有利的足够证据才是王道!
二、进入
那么现在告诉大家证据的三个属性,以便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大大小小的事情时得以运用和留心
关联性、合法性、客观性 相信大家从字面上面就可以大概了解其中的涵义 这里只讲合法性:指的是形式和内容上面的,比如电话录音,只要不涉及别的人的隐私取得方式是正当的即可 再如合同里面没有违法事情主体合法等 就可以是有效地证据
三、深入
举证时限,是指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交证据的期间。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特别是没有请律师的朋友自己要留心这个期间,要及时的向法官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否则过了一定法定期限则不被采纳,法语是:承担不能举证的不利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目前,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 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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