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一个女儿在看到父亲被人斩首示众,暴尸三天,并不准家人收尸的时候,心里会是如何情景,但在那一刻,施谷兰心中一定是种下了复仇的种子。
1925年秋天,奉系军阀张宗昌与北洋军阀孙传芳为争夺安徽、江苏的地盘展开大战,奉系第二军军长、前敌总指挥施从滨在安徽固镇被俘。尽管有人求情,但孙传芳还是将施从滨带到蚌埠斩首,首级就挂在蚌埠车站,暴尸三天三夜,且不准施家收尸。
为报父仇,施谷兰找到堂兄施中诚。诚中诚幼年丧父,是施从滨带大并让他上了军校,毕业后在施从滨的扶助下一路升迁。他曾在施从滨的遗像前发誓报仇,为此,施谷兰和母亲还找到了施从滨的老上级张宗昌,请求他给施中诚多加关照,以便报仇。然而,当施中诚当上烟台警备司令后,就把报仇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不久,施中诚的军校同学施靖公看上了施谷兰,施谷兰同意嫁给施靖公的唯一条件就是要他帮助为父报仇。婚前,施谷兰与施靖公在施从滨遗像前立过誓。没想到施谷兰为施靖公生了二子之后,施靖公竟不再提及报仇之事。于是施谷兰与施靖公一刀两断,带着两个儿子不辞而别。
在父亲去世10周年时,施谷兰想到10年来空付许多心血而父仇未报,心里一阵难过,不禁吟出一句诗来“翘首忘明月,拨剑问青天。”从此她就把自己的名字改为“施剑翘”,以激励自己早报杀父之仇。
其实,这时施剑翘的弟弟施中杰已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留学毕业回国,他随身带回一把日本军刀,发誓要亲手杀了孙传芳。但施剑翘怕弟弟万一失手,不但不能报仇,还会毁了前程,于是她决定自己亲自动手。
在放开裹了多年的双脚,练好一手枪法之后,1935年11月13日下午2时,当孙传芳正在天津佛教居士林进香之际,化名“董惠”的施剑翘一身黑衣打扮,面对仇人孙传芳,她拨出勃朗宁手枪连射三枪,将孙传芳当场打死,然后自首并散发《告国人书》。
由于冯玉祥、于右任、李列钧、张继等人联名上书民国政府,为施剑翘求情,施剑翘在狱中仅过了9个多月便回到家中。
自此,施剑翘再也不提父亲及刺杀孙传芳的事。在她心中,仇已报,怨已了,她还是个普通的良家妇女。
1941年7月,施剑翘看到日军飞机在中国狂轰滥炸,无辜百姓死难无数,她带头捐出珍藏多年的金银首饰,并动员家人和其他财主筹钱买飞机。几个月后,三架崭新的战斗机被交到空军部队,当时在全国引起极大的轰动。为此宋美龄特别约见施剑翘,并邀她到全国妇女慰劳总会工作。但施剑翘不愿与权贵为伍,婉言谢绝。
抗战胜利后,施剑翘住在苏州,倾力办学,所收学生大多是贫民子弟和流浪儿童。1946年9月17日,施剑翘在父亲遇难21周年的忌日到灵岩寺为父亲亡灵超度。三天后,她在灵岩寺皈依佛门。
纵观施剑翘的一生,尽管她没有那些以身殉国的英雄们“高大”,没有舍已救人者“仗义”,但她立志为父报仇的信念,历经十年苍桑而不变,在为人妻、为人母之后,对当初的誓言仍言必信,信必果,最终准确无误地杀掉“冤头债主”,实现了为父雪恨的夙愿,完全不象现在的一些人,自己有了冤恨只会滥杀无辜,柿子只拣软的捏,对曾经欺压过自己,甚至让自己蒙冤的“冤头债主”,确不敢动一指头,显得很不丈夫。
事实上,在正义总是缺席的时代,像施剑翘这样不忘复仇的信念,一定要寻找“冤头债主”射出复仇的子弹,也不失为匡扶正义之良策。否则,岂不太放纵了恶人?如此以来,“好人不长寿,坏人活千年”岂不成了常理?谁还相信“善恶有报”的金玉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