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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引发的赔偿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0-05-29    作者:110网律师
美容引发的赔偿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重塑。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美容整形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医疗美容引起的损害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发生医疗美容纠纷后我们应当怎么处理呢?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在医疗美容服务时而引起的损害,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我们在主张损害赔偿时,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具体法律法规,其可分为两类不同的具体情况:一、医疗美容机构是合法的机构即是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是经过核准的项目并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从事美容营业的机构。此时,发生医疗美容纠纷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和举证责任倒置等有关规定处理;二、未经过医疗行政部门批准而擅自从事美容服务的,给公民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一般的民事侵权处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一章一般规定处理同时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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