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战略应予以高度重视
发布日期:2004-06-2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知识产权是我国企业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在国际贸易竞争中所面临的首要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的开放,大批国外公司利用其知识产权优势抢滩中国市场,已给中国企业和民族经济的发展带来严重制约。在国际上,随着WTO全面推进贸易自由化以及西方发达国家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已从纯粹的法律问题演变成与经济、政治和外交有密切关系的问题。因此,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认识知识产权是我国政府和企业目前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一、制定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必要性
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立足于知识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陆续出台了本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从各个发达国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发达国家推行知识产权战略的目的即在于以知识产权来推动其国内经济的发展和扩张其在全球的经济,以保持其大国地位和在全球的影响力。
未来世界的竞争将主要是技术和智力资源的竞争。在国际市场上,一些跨国公司通过专利战略和国际技术标准增强其技术垄断地位已成主流。随着加入世贸组织,我国与国际经贸的关系越来越紧密,相互依赖性增强。因此,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特别是专利问题上遭遇的跨国纠纷也就越来越多,中国企业遭遇国外知识产权围剿,已面临生存危机。据国际论坛消息,到目前为止,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引发的诉案赔偿金额已有十多亿美元。2002年,我国有71%的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39%的出口产品因此受到影响,损失金额达170亿美元。这个损失额比2000年提高了50%,相当于2002年全国出口总额的5.2%.据了解,当前因为知识产权问题直接遭受打击、蒙受损失的,绝大多数是我国的优秀企业。而且由于外国公司在我国大量申请专利、大力推行事实标准,我们的很多高科技企业也正面临更大的生存危机。据我国商务部最近调查发现,跨国公司正在借专利技术悄悄“包抄”中国对手,根据中国专利保护协会课题组的调查结果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在华专利申请量以平均每年30%的速度高速增长。鉴于此,制定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迫在眉睫。
二、对制定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内涵的认识
目前,国家与省级的一些主管部门已在着手研究制定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但大多集中在面对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预警与对策方面。那么,究竟什么是知识产权战略,在我国现阶段其应该涵括哪些内容,目前在理论界仍是一个难点。笔者以为,所谓知识产权战略是权利人利用知识产权而取得竞争优势的策略和一系列措施。因此,每个国家以及每个国家每一阶段的知识产权战略是不相同的。如日本政府在20世纪80-90年代,在日美之间产生大量专利纠纷,大多以日本的企业败诉并支付巨额赔偿而告终。因此其当时的知识产权战略,就是设立“知识产权诉讼调查委员会”,并派大批人员到美国的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学习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或请美国律师介绍美国处理专利诉讼的法律程序以应付来自美国的专利诉讼。到了21世纪,日本政府为了解决其产业竞争力萎缩以及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又制定了新的知识产权战略。
笔者以为,我国现阶段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通过知识产权促进我国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以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经贸中的核心竞争力。而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弱,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数量少,知识产权产业化率低以及遭遇国外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现象严重。因此,对于制定我国现阶段的知识产权战略,笔者有如下建议:
1.结合科技进步法的修改,确定知识产权战略为国家战略的地位,制定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发动机,知识产权战略应体现先进的生产力。缺乏核心技术,受制于国际专利组织设置的技术壁垒是我国国内行业遭受知识产权重创的原因。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
我国科技进步法经过十多年的实施,对我国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我国的科技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加入WTO的现实,该法显现出了诸多的不足,为了更好地顺应新的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作出对该法进行修改的规划。
笔者认为,科技进步法的修订,是制定知识产权国家战略的良好契机。我们应该借此把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使知识产权战略成为我国经济、科技发展战略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通过确立加大科技投入,增大科技人员的奖励力度等鼓励性措施,引导企业自主创新,鼓励研发人员取得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以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应是知识产权战略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2.通过科技进步法的修订,确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产业化”的策略
科技成果转化率以及知识产权产业化率低是制约我国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另一重要原因。据有关报道称,尽管我国已经成为专利大国(从绝对数量上,但不代表核心竞争力,笔者加),专利受理总量突破200万件,但我国已经拥有的八十多万专利成果转化率不足10%.我国知识产权法虽已基本完备,但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产业化方面却缺乏法律链条,此方面法律的不健全,同样会使我国处在劣势的竞争地位。笔者以为,通过科技进步法的修订建立这一链条同样也是可行的。科技进步法通过对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产业化风险基金、促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产业化优惠政策、技术市场、中介机构等相关法律问题作出规定,以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知识产权产业化率也应该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
3.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限制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知识产权战略不可或缺的部分
从宏观角度讲,我国对知识产权采取双轨制管理,即司法管理和行政管理齐头并进。对于我国来讲,如何继续保持我国的双轨制管理的特色,同时又能避免国外企业利用这种双重管理形式额外获利,是知识产权战略中的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从微观角度来讲,企业如何取得知识产权、利用知识产权以及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也是知识产权战略中的重要内容。
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制度,在我国现阶段尤为重要。国家工商总局在《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的调查报告认为,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垄断状况非常突出。他们正在利用其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扩大垄断地位。对于跨国公司滥用技术优势、滥用知识产权优势扩大其垄断地位的问题,主要应由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在我国反垄断法迟迟不能出台的情况下,完善的知识产权权利限制制度就显得更为重要和现实。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权利保护制度,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激励创新,培育和形成我国的科技优势和知识产权优势,同样是十分重要的。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知识产权的司法和执法都增加了其复杂性,给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带来许多新的课题,加速知识产权执法人员的培养和执法工作的研究同样是知识产权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