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原因及其对策分析
发布日期:2010-03-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内容摘要]:根据辩证唯物论的观点:有因必有果,有果则必有因。犯罪现象的存在也不例外,它有自己内在的因果联系,可以说犯罪原因是经济基础、科学教育、伦理遗传、快节奏生活的压力、人口流动、防范措施、电视网络的影响等诸多因素综合的结果。
我们研究犯罪原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采取积极的措施和对策来发现、认识、揭露、制止和预防犯罪,因此对犯罪对策的认识和选用,我们应该慎重地加以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犯罪原因 对策 经济基础 科学教育 遗传 防范措施 犯罪治理 犯罪预防
世界上没有无因之果,犯罪产生的条件及相关因素也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一切犯罪个案的产生都离不开相应的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因素,世界缺乏一定的条件和因素,犯罪就不可能发生,就好像任何植物的培育都需要必要的土壤和气候条件,即使那株植物是有毒的。犯罪的产生也正是因为有了适合它成长的土壤和气候环境,它才能生根、发芽。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犯罪——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同样也是那些把法和法律看作是某些独立自在的一般意志的幻想家才会把犯罪看成单纯是对法和法律的破坏。”[1]由此可知,探索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我们发现、认识、揭露、制止和预防犯罪。以下是对犯罪原因及对策的几点分析:
一、经济基础的原因
有这样一句谚语: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是为了教育我们应该勤恳、踏实的做人。但是,我在想几个问题:早起的鸟儿就一定能找虫子吃吗?有没有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因素而吃不到任何虫子?有没有可能在这样的林子里根本就找不到虫子或者因为天气、环境的异常而找不到任何或者说足够多的虫子?有没有可能这个林子里有这种鸟儿的天敌而让鸟儿放手去捉虫子吃?我认为这些都是可能的。人也是一样,有时候付出了很多心血和汗水,却不一定得到回报或者是得到相应的回报。如果说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却因为社会环境、家庭背景、经济基础等诸多非个人因素而不能有所回报,德国的李士特说:“大众的贫穷是培养犯罪的最大基础。[2]是的,贫富的悬殊差异通常是容易让一些人产生心理上的落差和不平衡的,加之看到社会上很多不公正的现象,自然容易让人产生蔑视社会甚至逆反的心理。当机会的障碍非常明显时,人们便会将实现不了自己的抱负归因于社会原因而不是自己的主观原因。犯罪是社会的产物,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归根到底是由于经济基础的原因,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一书中指出:“蔑视社会秩序最明显最极端的表现就是犯罪。”[3]因此,我认为要预防、抑制和减少犯罪,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缩小贫富差距,建立统一开放、平等竞争、合理有序的市场,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法制化、规范化。
二、科学教育的原因
科学教育所产生的弊端及对策可以分两个方面来阐述。
1、家庭的教育: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教育单位,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小孩最初的行为准则因为未形成自己的思想,大多是从模仿大人开始,就像苏士兰德的模仿论所说的:“人们模仿他人并与其最接近的人们相一致。[4]中央电视台有这样一个公益广告:妈妈为家里辛勤操劳、孝敬老人的情景被自己的孩子倚着门框一一印入眼底,在妈妈忙完之余疲惫的回到卧室准备休息的时候,孩子也学着自己的样子为她打来了一盆洗脚水并细细的为她洗脚。孩子那一声“妈妈,洗脚!”以及他小心翼翼,充满童真的举动打湿了妈妈的眼眶,也感动了我们大家。是的,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当孩子还是一张白纸的时候,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正所谓“言传自教”。有一些家长平时自己就做得不好,再去要求孩子的话就显得很没有说明力了。在父母的教育影响下,子女可能会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也可能父母给子女带去的是种种恶习,使其成为危害社会的一分子。因此,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应该给孩子树立一个好的榜样。
2、学校的教育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在学校里的时间非常之长。从小,我们就被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但是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由于过分地重视“升学率”,学校更加重视应试教育,有时甚至忽略了“德”的重要性。前不久听新闻说长沙为保证高考学子良好的安静的实习环境已经关闭了十几家嘈杂的工厂及商店。这当然是重视教育的一个表现,但我们再看上高考生的复习状况我们就不得不为之担忧了:学生早上六点钟起床,晚上十二点之前得不到休息;堆积成山的高考复习资料;大量的诸如补脑提神的营养品;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各有与高考成绩有联系的承诺……让人觉得这实在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甚至在高考作文中的阅卷老师每年都会发现许多雷同的父母罹难绝症之类的凄惨故事,后来老师们发现这些故事都脱胎自一篇昔日获得高分的作文。如此重视成绩,可悲可叹;如此重视成绩,在品德及其它的教育上自然会有所缺失。而老师在一定程度上也更加喜欢和重视学习成绩好的同学,甚至成绩好的同学犯了错误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久而久之学生会养成这样一种心态:“只要保持好成绩,犯点错误也没什么。”因此,在教育活动中,学生辩别是非的能力很重要,不能盲目的只注重成绩,更应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
三、遗传所带来的犯罪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这当然是说遗传对子女的重要性。有人研究认为:“具有勤劳性格特征的人,多血质的表现为情绪饱满,精力充沛、粘液质的表现为操作精细,踏实肯干。而粘液质和抑郁症的人比多血质和胆汁的人更容易形成自制力的性格特征。”[5]我们不能以此来说明罪犯的子女就一定是罪犯,但显然,犯罪同遗传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龙勃罗梭指出:对于犯罪影响最为重要的是人类身体上的某些病理性遗传因素。精神病、聋哑病、梅毒、癫痫、酒精中毒的后遗症等均可能间接的遗传给子孙后代,这类症病与犯罪的关系非常密切,而直接遗传对犯罪的影响更加明显。”[6]还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在父母是罪犯的家庭中,由于性格上的遗传和后天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比如说孩子会受到小朋友的嘲笑等,如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则容易形成孤僻的性格从而误入歧途。这种人当然是值得让人同情的,对待这种人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爱护,同时用教育来使之回到社会的正轨。
四、快节奏生活的压力所导致的犯罪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生活的节奏也日益加快,为了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求得生存而加倍努力,随之带来的是人们的心理压力和心理负担的加量,因此而产生紧迫感、压力感和焦虑感,像现在比较突出的病症就有“忧郁症”(包括“信息忧郁症”,即总觉得自己的信息资讯掌握的不够。)、“自闭症”、“亚健康”等。在这样的状况,如果不好好的把握自己其情感反应和意志行为便会慢慢的发生不良的变化,如果不及认识到并矫正自己的错误,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便可能因为得不到发泄而导致犯罪。
五、人口的无秩序流动
说到人口的无秩序流动,最突出的一个问题要算是“民工潮”了。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也众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从农村涌入大批的农民工到城市、到经济发达地区,这便形成了“民工潮”的现象。不可否认,农民工给城市、给社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在城里干的往往也是最苦最累的活,得到的工资也是最为低廉,可是由此而引发的问题也不少。流动人口大量而无序的存在带来了一系列诸如社会保障缺失、工作压力大、孩子就业难、生活条件艰苦、医疗保险差的问题,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便可能会因为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尤其是在找不到工作、生活没有保障的时候进行偷窃、抢劫、卖淫等犯罪活动从而坠入犯罪的深渊。据统计农民工犯罪在犯罪主体的转型过程中占了犯罪主体的绝大部分,并且其在艾滋病等疾病的传播当中据点的比例也是最高的。因此,我认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逐步消除流动人口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是十分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农民工本身及其家庭的生存和稳定,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治安及人民生活的稳定。
六、防范意识的疏忽
所谓防范意识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在对可能遭到不法侵害及严重后果认识的基础上表现出来的一种警觉性意识及行为。[7]
从小,父母就谆谆教导我们说:“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不要随便接受他人的礼物。”……我认为这应该算是一个人防范意识的最早形成吧,而这样的教导往往也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小孩的健康成长、防止小孩上当受骗十分重要。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会忽疏了防范这一点。记得湘潭大学张永红教授在一次学术报告中谈到一个问题,说的是在夏天女性受到的性骚扰和性侵犯的人往往比冬天要多,因为夏天女性着装相对而言比较单薄。我认为着装单薄容易让罪犯引起暇想是一个原因,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女性防范意识的缺乏,女性自己未认识到在一定的时间、地点着装过于暴露危害存在的可能性。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因此,增强了人们的防范意识,特别是长久持续地让公众保持防范意识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重要的,而一个人防范意识的强弱,完全取决于他对犯罪行为及其后果的认知程度,所以,要树立和加强人们的防范意识就必须让人们多接触和获取这样的信息,普法宣传、法制教育都是必不可少的,电视、传媒的宣传也很重要,这样就能对一些多发案件的犯罪情境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从而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避免犯罪侵害。因此,我们应该树立积极防范的思想观念,这样犯罪分子便不再有那么多的可乘之机,从而降低了犯罪发生的机率。
七、电视网络的负面影响
随着电视、电影、网络等休闲娱乐活动的出现,人们工作学习之余的大部分时间便消耗在这里了,但是它们的负面影响也是十分大的。电视、电影中的色情、暴力画面和污秽的语言,电脑中的各种色情和暴力网站在暴利面前屡禁不止。甚至是小朋友的动画片也不例外,比如日本拍的一个叫《奥特曼》的动画片,里面充满了打斗和暴力的境头,而且场面激烈,动辄断手断臂,城市倒坍。这样的片子小朋友看的津津有味,而一些大人只要小孩不去烦他,看电视便随他去。加之现在的小孩大多是独生子女,于是电视便成了他们最好的玩伴。这种暴力、色情的东西看多了便容易让一些无所事事、好逸恶劳的人产生侥幸心理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理,尤其是对青少年,他们的是非辩别能力还未完全形成,因此,影响会更加恶劣。
以上主要从犯罪产生的经济基础、家庭和学校教育的不足、基因遗传对犯罪的影响、快节奏生活给人们带来的巨大压力、人口流动的无秩序性、防范意识薄弱、电视网络的负面影响七个方面阐述了犯罪原因,但犯罪原因绝不限于以上这些。犯罪原因往往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易变性,在个案的处理当中包含了诸多的因素,我们不能将其一一容尽,但是我们可以尽早的发现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对策来预防和制止犯罪,而不至于等到该犯罪现象泛滥的时候措手不及。
上面阐述犯罪原因的时候,附带地提到了一些相应的措施。我认为,针对犯罪原因而产生的对策,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板块。一是对已经产生的犯罪现象进行治理;二是在未产生犯罪之前进行的积极的犯罪预防。
(一)对业已产生的犯罪现象进行治理
对业已产生的犯罪现象进行治理离不开法律和社会政策。思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一书中指出:“刑罚不外是社会对付违反它的生存条件(不管这些是什么条件)的行为的一种自己手段。”[8]可见,无犯罪则无刑罚,刑罚的目的并不是也不能从根本上制止和预防再犯罪或者给他人对犯罪产生一种威慑作用。
社会政策在一个国家一定阶段所起的作用是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的,李士特说过:“最好的社会政策,也就是对最好的刑事政策。”[9]如果一定时期的政策制度的好则能凸显出其对刑事犯罪打击的强度和力度,凸显其短期内的效果。
(二)犯罪预防
狭义上的犯罪预防是指国家、地方组织、社团通过消除或限制孕育着犯罪因素的物质和社会环境的目的,从而达到更好的控制犯罪所采取的一种手段。正所谓“防患于未然”,这样便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杜雄柏教授认为,在我国进行犯罪预防的三种对策是使人不想犯罪、使人不敢犯罪和使人不能犯罪。我认为不想、不敢、不能这三种状态是一种非常理想化的犯罪预防的状态。能达到这样一种近乎完美的状态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我觉得这只是我们应该努力的一个航标,不一定非得登陆,只要有这么一个航标不至于迷失方向就好,这样我们才能渐渐的向目标靠近,不至于渐行渐远。
犯罪的存在是客观的、复杂的,也是长期的,而犯罪原因往往也是客观的、复杂的、多元的,它是各种致罪因素相互作用,有机结合而形成的多角度多变量的罪因系统。打击和预防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针对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客观性和多元性,犯罪对策的采用也必须采用综合的、多视角的方法,不能只重视了治理而忽视了预防,或只强调了预防而忽略了治理,要两脚并行,而不能单腿走路,这样才能走的又稳又快。
因此,制定犯罪对策也应该将治理和预防并重,只有这样才是控制和减少犯罪的最有效的办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79页;
[2]转引自刘灿璞主编《当代犯罪学》第33页;
[3][美]哈罗德•丁•维持、小杰克、赖特著,徐淑芳陈觉非译《犯罪学导论》,知识出版社会 ,第100页;
[4] [美]哈罗德•丁•维持、小杰克、赖特著,徐淑芳陈觉非译《犯罪学导论》,知识出版社会,第88页;
[5]袁林、韦克难著《犯罪学通论》,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4页;
[6] 袁林、韦克难著《犯罪学通论》,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25-326页;
[7]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第429页;
[8]《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16页;
[9] 转引自刘灿璞主编《当代犯罪学》第33页;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唐建军 周进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