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被骂其实与普法无关
发布日期:2010-03-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最新一期的《法律与生活》杂志报道了一批知名的北京律师,投身到了重庆打黑斗争中,积极为涉黑犯罪嫌疑人做刑事辩护,这本来是好事。但他们最大的期望却是不再挨骂。
这样的报道,让人不免辛酸。中国刑辩律师的困境与尴尬早就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了,只不过是重庆打黑让这个本来已经尘封了的话题又被重新翻捡了出来。重庆打黑之所以让本来已倍感尴尬的刑辩律师越发尴尬,究其根本还是法律与民意的相互纠结。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厘清。
首先是对重庆打黑的认识问题。重庆打黑获得了强大的民意支持,但我们说打黑并非只重庆一地在单打独斗,事实上,打黑是中央对政法工作的总体部署,重庆是全国打黑专项行动中的一个突出代表。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法治国家能允许黑恶势力横行,打黑既是维护人民切身利益的需要,更是一个国家维护法治的必须,所以打黑虽然具有很强的民意基础,但它却不是一场清算“原罪”的群众运动。因此打黑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枉不纵。只有严格依法,打黑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才能获得持久的民意支持。而律师是维护国家法治的重要力量,严格依法就必须要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的积极参与。网上大量流传的那种不负责任的说法,认为律师就是替坏人说话,认为律师想要“抹黑”打黑,既不符合法治原则,也不利于打黑的深入进行。对打黑来讲,寻求民意支持更要寻求法律的支持,与民意相比,法律要更靠得住些,只有法律的确定性才能把民意的热情固化下来,使打黑成为一座永久的丰碑。
其次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应该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最终目标。致力于中国法治建设的人喜欢倡导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核心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因为在这个共同体中法律人所从事的职业可能不同,但由于目标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所以其地位也是平等的。但在现实中毋庸讳言,所谓职业共同体不过是一种理想状态,三者之间的相互指责、攻讦从未停止过。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职业共同体的愿景目标总是被不同职业者的现实目标所替代,法律不是理想而是工具。双方在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无论是怎样的言之凿凿,信誓旦旦,法律也不过是彼此进攻与防御的矛和盾。当外人一头雾水的时候,也只有圈里的人明白他们在为何而争。所以不解决职业理想问题也就不能解决现实利益难题。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一点,据《法律与生活》的报道说,为文强辩护的赵长青律师称,网上针对他的指责出乎他的意料,他认为,刑辩律师遭炮轰是“普法的失败”,“人们对律师的工作性质仍缺乏了解”。赵律师的说法比较有普遍性,持此种论点的人一个基本的说法就是坏人的合法权利也应该受到保护,这里强调了一个权利的平等保护问题,这种说法当然没有错,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的是权利这枚硬币的另一面,那就是公平。为什么重庆打黑会受到民众空前的关注与支持,是因为重庆打黑真正打到了权贵阶层的痛处。不要小看了民众的法律意识,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普法,民众不会不懂得权利的重要性,但是在社会转型时期,金钱与权利者利益通吃的社会现实已经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普通民众有强烈的被剥夺感和被伤害感,整个社会的心理如同暴躁的复仇女神,以致出现了“宁枉毋纵”的说法。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权利与公平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当一个社会公平无限大的时候,个人的权利也能获得应有的尊重,而当社会公平受到伤害的时候,任何人的权利都不可能得到有效保护,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所以我们的律师们和所有关心中国法治建设的人,与其为国人的法律意识而悲哀,不如为促进社会公平而努力。
中国刑辩律师的困境与尴尬不过是中国转型时期法治建设的困境与尴尬,民意推动了中国的社会进步,也推动了中国的法治建设,但民意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会造成悲剧,只有民意与法治的结合才能使一项事业获得永久的生命力。
烨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