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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假球是打击赌球重点
发布日期:2010-03-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由公安部牵头,辽宁警方彻办的中国足坛反赌打假风暴持续深入。中国足球黑暗界的“通天教主”王珀被警方控制,广州市足协原秘书长杨旭等人被警方拘留,厦门队原助理教练尤可为、青岛海利丰原领队……不断爆出的惊人内幕,让不明就里的局外人无不有大跌眼镜之感。
  不过,目前公众所了解的,很可能还仅仅是冰山一角,而警方所面对的,则是一张不知无远弗界的地下网络,可以肯定的是,未来还将有更加惊人的内幕陆续曝光,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赌球+假球”,仍将成为备受公众关注的关键词。
  无论从哪个方面看,赌球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首先,它败坏了社会风气,助长了不劳而获的心理;其次,赌球经常诱发恶性的刑事案件;最后,由于卷入赌球的人数往往很多,有时甚至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诱因。
  当然,赌球最直接的危害,还是腐蚀了教练和球员———比赛既不是为了推动足球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增强人民体质,也不是为了追求锦标和荣誉,甚至连娱乐大众都不是了。赌球庄家的幕后操纵,使得足球比赛完全被异化成了没有灵魂的木偶戏,其结果就是中国足球运动水平的直线下降,呈现一种不可救药的溃败场景:是先烂掉联赛,继而又烂掉了国家队。黎巴嫩、叙利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这些过去我们根本不放在眼里的球队,如今都成了中国足球的强劲对手。而“永远争第一”的北京国安,在好不容易拿到一个联赛冠军后,还闹出了“被夺冠”的流言。
  其实中国足坛曾经出现过多次能够治理打假反赌的机会,但是都被一次次错过了,从“三号隋波”,到2001年甲B五鼠事件,再到沈渝之战和2007年的呼和浩特退出事件等,虽然中国足协也曾声称要进行调查,但是总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坦率地说,中国足坛的赌球、假球闹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和中国足协当断不断,姑息养奸的态度是有直接关系的。
  这一次,中国足坛的反赌打假风暴既然已经刮了起来,公众当然希望它能够起到一个涤荡足坛一切污泥浊水的作用,至少要还给球迷一个相对干净的绿茵场。那么如何才能够做到这一点呢?笔者认为,至少应该坚持这样两条原则:
  一是要把肃清制度性假球作为重点。什么是制度性假球?即俱乐部之间的相互交易。但从目前的情况看,“风暴”的重点是个人性假球,即球队内个别人与赌博集团的勾结。而要说危害,制度性假球的危害更大,腐蚀作用也就更大。要知道,上梁不正下梁歪,胜负既然是可以控制的,那就很难约束球员赌博了。所以说赌球的横行,制度性假球才是病根。不调整打击的重点,“反赌打假风暴”就不可能取得预期的成效。
  二是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使有关方面可以参照刑法中的行贿罪、受贿罪,对赌球进行严打。目前对赌球,法院只能参照“赌博罪”,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对于动辄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上千万元之巨的赌球来说,震慑效果是非常有限的,对假丑恶横行的足球圈难以起到“乱世用重典”的作用,而如果以行贿、受贿罪论处,则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打击力度就比较大了。
  总之,赌球贻国害民,我们期待有关方面能够拿出刮骨疗毒的决心,让打赌的风暴来得更猛烈些吧!

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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