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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模式分析在我国应用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0-02-06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摘要】犯罪模式分析既是一种重要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同时也是犯罪情报分析工作的日常内容之一。在我国警务工作中开展犯罪模式分析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本文就在我国开展犯罪模式分析提出了相关对策。
【英文摘要】Crime pattern analysis is an amature technology in wetern policing. Introducing crime pattern analysis to China, and applying such a technology to Chinese policing would improve the policing efficecy.
【关键词】犯罪模式分析;情报主导警务;犯罪情报研判
【英文关键词】crime pattern analysis, crime analysis, crime investigation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正如同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在其《第四次浪潮》中所预测的那样,信息技术已经全方位对人们的工作、学习与生活等各个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有学者认为信息技术是继农业技术革命、工业技术革命后的又一次技术革命;对于警务工作而言,信息技术革命较人类社会历史上的前两次技术革命(农业技术、工业技术)对警务工作所产生的影响要深刻得多——计算机、互联网、数据库在警务工作中的普及,不但对警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警务工作带来了海量的信息,催生了警务工作的新理念。如果说在传统警务模式下,情报信息的数量是制约警务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那么在信息时代里,海量的情报信息也会制约警务工作的效率。       犯罪情报分析(crime analysis)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执法辅助手段,承载着社会对警务机构及时、高效、准确处理犯罪情报信息进而提高警务工作效率的期望。犯罪模式分析(crime pattern analysis)是犯罪模式分析既是一种重要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同时也是犯罪情报分析工作的日常内容之一;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公安工作实际,在我国警务工作中开展犯罪模式分析,不但具有较强的可行性,而且有助于促进我国警务工作由传统向现代转型、提高警务工作的效率,最终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一、犯罪模式分析有助于提高警务工作的效率       通过预防与及时查外犯罪来维护法律秩序,是警务工作的目标之一。在司法实践中有两种现象引起了犯罪学与侦查学研究者的关注,其一是惯犯与屡犯现象(即惯犯与屡犯所实施的犯罪数量在犯罪总量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其二是犯罪热点现象(即有些街区或区域的犯罪数量较其他区域更多);从犯罪预防与侦查角度而言,如果寻找到了预防与侦查惯犯屡犯的对策、以及预防与侦查发生在犯罪热点地区的犯罪案件的对策,就能够提高警务工作的效率。犯罪模式分析正是针对惯犯屡犯、以及犯罪热点地区的犯罪案件为目标的一种犯罪情报分析方法。       (一)识别与发现犯罪人行为模式与犯罪趋势是犯罪模式分析的目标之一。       犯罪模式(crime pattern)就是犯罪人的行为模式,通常是指惯犯与屡犯的犯罪行为模式。从犯罪情报分析的角度而言,犯罪模式就是隐藏在大量犯罪案件中的关联(link),这种关联表现为不同犯罪案件中的相同点(similiarity)与差异点(difference)。犯罪模式就是由不同犯罪案件中的相同点构成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发现、描述隐藏在不同犯罪案件中的相同点(commonalities)从而发现某一犯罪模式的。       犯罪模式分析对警务工作的意义,是由于犯罪模式通常与系列案件、犯罪热点地区相联系。如果符合同一种犯罪模式的犯罪案件都指向同一个犯罪主体,那么这些犯罪案件就是系列犯罪(crime series);如果符合同一种犯罪模式的犯罪案件都发生在同一个区域,那么这个区域就是犯罪热点(crime hot spot)。       犯罪模式分析(crime pattern analysis)就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通过浏览、阅读犯罪报告,来寻找、发现不同犯罪案件中的关联,识别出不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模式、发生在特定时间阶段内特定地区犯罪行为模式,并这些特定犯罪人的犯罪趋势、特定地区的犯罪趋势作出预测,为巡逻警察、侦查人员采取预防、侦查措施提供帮助。       (二)犯罪模式分析有助于提高警务工作的效率。       预防与侦查犯罪,是警务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了预防犯罪,警务机构通常以社区警务、巡逻警务来达成这一目标;为了侦查犯罪,警务机构会成立专业的侦查部门以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无论是巡逻警务、社区警务还是犯罪侦查警务,从某种意义上说,警务机构都是根据情报来作出反应的。犯罪模式分析就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识别出某种犯罪模式、并就这种犯罪模式的特征与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后,通过向有关警务部门与警务决策者提供其分析结论,并提出相关应对措施或建议。相关警务机构或警务部门从而及时作出反应,提高了预防与侦查犯罪的效率。       二、在我国警务工作中应用犯罪模式分析的可行性分析       西方国家的警务工作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重视犯罪情报分析在警务机构的地位与作用。国际刑事执法机构情报分析人员协会(IALEIA)曾在其编著的《犯罪情报分析工作规范》(Law Enforcement Analytic Sandard)中指出“情报导向警务,实质是在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指导下开展警务,因为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能够及时提供准确的情报。”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在我国警务工作中开展犯罪分析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       (一)西方国家应用犯罪模式分析的经验       西方国家警务机构将包含犯罪模式分析在内的犯罪情报分析视为实用的刑事执法辅助工具,并在警务机构中设置犯罪情报分析部门、招募与培训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开展犯罪模式分析工作。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比利时等国家的警务机构都设有专业的犯罪情报分析部门,犯罪模式分析则是犯罪情报分析机构的日常工作之一。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每天都阅读与浏览大量的、不同种类的犯罪报告(如报警记录、现场勘查记录、逮捕记录等),采用初步分析法(threshold analysis)、以及定期利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以开展犯罪地图分析(crime mapping),旨在及时发现与识别出犯罪模式;并根据犯罪模式的内容,及时向巡逻警察部门在选择巡逻线路与特定时间段内巡逻密度的相关决策方面提供帮助,向侦查部门就抓捕、审讯系列犯罪作案人提供帮助。       为了加强包括犯罪模式分析在内的犯罪情报分析技术交流,西方国家很多警务机构还成立了多个犯罪情报分析协会,如国际犯罪情报分析员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e of Crime Analysts, 简称IACA)、国际执法机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Law Enforcement Intelligence Analysts, 简称IALEIA)等。       (二)在我国开展犯罪模式分析具有可行性       借鉴西方国家警务工作的经验,在我国公安警务工作中开展犯罪模式分析具有较强的可行性;这种可行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支撑:一是各级公安机关历来都有着重视情报工作的优良传统;二是公安工作已经具备了开展包括犯罪模式分析在内的犯罪情报分析的坚实基础;三是情报导向警务的理念已经成为各级公安机关与广大公安民警的共识。       1.我国公安机关一向重视情报工作。在传统警务模式下,公安机关内设的秘书部门(办公室)、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部门、刑事侦查部门等职能部门,甚至公安派出所都将情报收集与调研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安工作;并采取了诸如敌社情调查、专题调研等各种形式开展情报研判工作。虽然这些情报研判工作与犯罪情报分析相比在标准化、专业化方面尚存有一定差距,但是对这些人力资源与智力资源只要稍加整合,就能够满足开展犯罪模式分析的需要。       2.公安机关已经具备了包括犯罪模式分析在内的犯罪情报分析的坚实基础。自2006年以来的公安“三基”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金盾网已经将全国的公安机关都联结在一起,各种警务信息平台、公安专用数据库已经在公安工作中普及应用,熟练使用电脑、在公安警务工作中查询数据库,几乎成为所有公安民警已经掌握的必备技能;尤其是各种公安专用数据库中所存贮的海量犯罪情报信息,这一切为公安机关开展犯罪模式分析提供了坚实而必要的基础。       3.情报导向型警务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的共识。自2000年以来,情报导向警务、情报引导侦查等警务新理念已经在公安工作中得到了推广与普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设置了公安情报学系,公安院校都开设了犯罪情报类课程;甚至一些地方、城市的公安机关已经在公安工作岗位序列中设置了情报分析岗位,开展犯罪情报分析方面的培训与讲座。这一切都为开展犯罪模式分析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开展犯罪模式分析的相关问题研究       犯罪模式分析是一种实用的刑事执法辅助工具。在我国公安工作中开展犯罪模式分析,首先需要整合现有的情报资源,建立与完善犯罪情报分析研判体系,制定犯罪模式分析的标准规范。       1.当前公安工作中制约犯罪模式分析的相关因素。       当前的公安工作中,几乎所有的公安职能部门都承担有情报收集与情报研判的职责;如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部门、刑事侦查部门、治安部门等都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敌社情调研、专题调研、串并案件研判、警情预报等。公安机关不同部门在工作中所收集的情报都分散保存在各自的档案或数据库中,在情报资源共享方面的共享性较差;另外还缺乏统一的情报分析规范或标准。       这些因素都制约了包括犯罪模式分析在内的犯罪情报分析工作的开展。       2.整合现有的公安资源。       借鉴西方国家的犯罪情报分析经验,为在公安工作中应用犯罪模式分析以提高公安警务工作的效率,有必要对当前公安机关中的各种情报研判资源进行整合。       鉴于当前公安工作的格局,各级公安机关都设有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在受理民众报警工作中收集有大量的犯罪报案资料。虽然刑侦部门在其日常的现场勘查、侦查讯问警务中收集有大量的现场勘查资料与审讯嫌疑人员资料、以及包括各种不同犯罪手段的违法犯罪前科人员资料,国内安全保卫部门在隐蔽战线上所收集、积累了大量的情报资料,治安部门、交警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看守所、公安派出所也在日常工作中收集与积累了大量情报资料,但相对于指挥中心而言,指挥中心在情报收集与分析方面具有更多的得天独厚的条件。       因而,在现有的情报研判格局的基础上,以指挥中心为主体设立专门的犯罪情报分析机构,在国保、刑侦、治安、交通、看守等职能部门中设置专职的犯罪情报分析员,以犯罪模式分析为日常工作内容。同时,由指挥中心定期组织国保、刑侦、治安、看守所、网络安全监察、交警队、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联席会议并形成制度,以对本辖区的犯罪模式进行分析。       3.制定犯罪模式分析工作的相关规范标准。       信息时代的警务工作特色之一,就是警务工作规范化。犯罪模式分析作为现代警务的组成部分之一,也需要用标准来进行规范。如国际执法机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协会(IALEIA)所制定的刑事执法机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规范就包括了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犯罪情报分析工作流程等共25个标准。       犯罪模式分析的标准,包括招募与培训犯罪情报分析人员的标准、犯罪模式分析的流程、犯罪模式分析结论的提供标准、存贮犯罪情报的数据标准等。

【作者简介】
姜南,法学硕士,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讲师。

【参考文献】
[1]朱健雄 姜南,犯罪情报分析的历史[J],中国科技博览,2009(4)
[2]姜南 朱健雄,犯罪模式分析[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9(4)。
[3][加]诺纳德 著, 姜南 译,关于社区警务理论的重新审视,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8(3)。
[4]美国911独立调查委员会 著 黄乐平 译,揭秘911:美国遭受恐怖袭击国家委员会最后报告[M], 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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