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罗马奥运会上,丹麦自行车选手克•詹森因服用苯丙胺和酒精的混合剂,在比赛中猝然死亡,世人为之震惊。反兴奋剂的问题引起了国际奥委会的空前关注。
1961年,在希腊雅典,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宣告成立,成为世界上最早成立医学委员会的体育组织,由阿瑟•波里特爵士出任主席。
1964年东京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首次试验性地对自行车运动员进行了小规模的药物检测,这也是首次在奥运会上进行兴奋剂检测。
1967年,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通过了禁止某些药物的决议,并公布了一份违禁药物清单。
在1968年的冬季奥运会和夏季奥运会上,第一次在所有比赛项目中正式实施了全面的兴奋剂检查。
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国际奥委会的指导下,包括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国际游泳联合会在内的许多体育组织强化了反兴奋剂措施,服用烈性兴奋剂选手的将被处以禁赛4年。然而,按照一些欧美国家的民事法律,禁赛相当于剥夺运动员的工作权利,有侵权之嫌。有些被禁赛的体育明星在本国民事法庭提起诉讼,声称药检程序不规范或有人为陷害。由于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与各国政府、法院对于兴奋剂的理念和适用法律不同,一些案件的诉讼结果是违禁者胜诉,禁赛令成为“非法”,屡屡使国际单项体育组织陷入法律困境。
在这一背景下,成立专门反兴奋剂机构,统一反兴奋剂法规已经势在必行。
1999年2月,国际奥委会在瑞士洛桑召开了世界反兴奋剂大会,来自世界各地的代表着奥林匹克运动、联合国、各国政府、非政府机构、运动员以及医疗界的600多名代表参加了大会并通过了《洛桑宣言》、《奥林匹克运动反兴奋剂条例》和其它加强世界范围内反兴奋剂斗争的决议。
1999年11月10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在瑞士洛桑成立。国际奥委会为该机构提供了2500万美元的启动资金。WADA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审定和调整违禁药物的名单,确定药检实验室,以及从事反兴奋剂的研究、教育和预防工作。WADA理事会由10至 35名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任期为3年,可连任两次,时任国际奥委会第一副主席的加拿大人理查德•庞德成为该机构的首位主席。
2003年3月5日,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第二届世界反兴奋剂大会上,80多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和所有主要的国际体育组织,以支持一项决议的方式通过了《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这一条例被誉为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及国际体育组织铲除滥用兴奋剂现象的法典。条例制定了一份禁用药物和手段名单、一套制裁标准,并规定任何与制裁相关的争议交由体育仲裁法庭处理。《奥林匹克宪章》相应做出修改,增加了奥林匹克运动必须强制采纳《条例》的表述。只有接受并实施《条例》的运动项目,才能被列入和保留为奥运会的比赛项目。
时任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的于再清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哥本哈根大会,代表中国政府在承认和支持《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哥本哈根反兴奋剂宣言》上签字。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正式生效后曾遭到国际足联的抵制,FIFA拒绝对违禁者处以全球统一的两年禁赛。国际奥委会警告国际足联如果不执行条例,将无缘2008年奥运会。2006年世界杯开幕式的前一天,国际足联大会投票决定全面遵守《条例》。至此,在反兴奋剂领域,全世界的体育组织都被纳入统一的框架中。
作者: 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