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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自已的个人财产
发布日期:2010-01-04    作者:孙新律师
前几天,有当事人咨询,自已带两个小孩,即将办理第二次结婚登记,但自己的房产和存款想留给自己与前夫所生的儿女,在其领结婚证前,想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预防因第二次婚姻而威胁到自己儿女的财产继承权。问: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能否保证自己小孩继承自己的全部财产?
    本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对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婚前财产公证与继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就算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仍然享有对死者财产的法定继承权,除非死者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因此,解决本问题的方法是立下有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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