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公正,有助于树立社会公正形象。扶持正气、匡正时弊,能增强人民群众建设精神文明的信心。司法公正历来是衡量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尺度,当前人民群众对党政部门极少数干部贪污、受贿、挥霍浪费公款公物等腐败现象,对执法、司法部门少数人徇情,徇私枉法、践踏法律、侵害公民和法人治法权益的现象,深为不满,这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且对整个社会的公正形象造成巨大危害。面对这种情形,人民法院责任重大,要整饬政风,扶正驱邪,就必须强调严肃执法,做到每审一件案,每办一件事都能公正、公开、文明、廉洁、使诉讼的公民不论身份、职业和社会地位的尊卑高低,该赢的官司一定赢,该输的官司必定输,以至在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律最庄严、最权威、法院最讲理、最公道、法庭最公开、最公平,法官最无私、最公正的形象,依法惩治百姓所痛愤之恶,影响推动人民群众自觉主动地用法律法规规范、规导自己的行为,搞好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
二、司法公正,有助于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市场经济要求参与者在主体地位上平等、权利与义务一致,相应地,人们在价值观念中必须确立权利地位、平等竞争的观念。市场经济又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中的一切行为都要纳入法制的轨道,主体的地位、权利、义务都要通过法律来确立,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必然要确立权利地位、平等竞争的基本原则,法律教育不仅使人们对法律的内容有一定的了解,更重要的是使人们透过法律对主体的地位、权利的行使和保护获得明确而深刻的认识,而这种认识在价值观念的核心上的反映,正是体制转轨过程中需要强化的主体地位平等和权利义务一致的价值观。
三、司法公正,可以最有效地教育公民、学法、守法、用法律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建立文明、民主和有序的社会。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除了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外,最具有影响力的就是法律的正确施实,这也就是说公正办案对人们有更直观、更深切、更具体和生动的教育触动作用。人民群众对社会风气的评价中,有很大部分关联到公、检、法部门的执法问题。我们通过司法的公正,在办理每一件案件中公正裁判,这一方面是强化了法制建设,另一方面,还会深刻地教育和影响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的遵守和执行,要靠良好的道德来保证,司法机关严肃执法,反过来又为道德的发展起引导和促进作用,如果真正做到严肃执法,通过对各类案件的公正判处,就能够鲜明地体现哪些行为是国家禁止的,哪些行为是国家允许的,哪些行为是国家提倡的,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导正人们的价值取向,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建立起文明健康的生活模式。
四、司法公正,有助于完善人们的道德品质。道德是人们对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光荣与耻辱等观念、原则、规范的总和。一般说来,社会主义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往往也是道德谴责的行为,违反社会主义法律也往往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道德的内容变得更加丰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人们具备公平之德、守约之德、诚信之德等基本的道德品质,这些道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中都得到了体现,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公平之德的肯定,《合同法》对守约、诚信之德的肯定,由于法律和道德的一致性,通过法律教育可以使人们更多地从法律角度考虑道德行为,强化道德对行为的约束,进一步完善人的道德品质。
五、司法公正,有利于培养健康的思维方式。性格是同一文化情境中绝大多数人所共同具有的行为定势,性格着眼于人的行为心理倾向,人的行为受社会性格支配,法律是社会中最权威,最强有力的规范。法律的施实对于人们养成恪守规范的性格具有很强的导向功能。法律规范具有指引人们行为的作用,而且这种指引具有一般性、连续性、稳定性、高效性的特点。通过这种引导,可以有效地鼓励或防止某种行为的发生。另外,法律规范又有强制性、威慑力,正确使用法律对规范人们的性格可以产生一种较强的规制作用,思维方式是人们判断事物所采用的,思维方式不同,认识的行为和结果也会不同,理性思维有助于摈弃个人的偏见、情绪的影响,客观地、事实求是地评判的事物。法律恰是全没感情的,公正执法也正是可以通过这种全没感情的东西去教育人们遇事、处理经常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从而可以逐渐成理性的思维习惯,避免以情治事。法律教育可以使人保护良好的精神状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破除了身份关系对个人的束缚,确立了主体权利平等的法律地位。通过公正施法,人们可以对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利义务获得明确的认识,因此,在处理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矛盾过程中,不易陷入萎靡不振、无所适从之中。
六、司法公正,能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制原则,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确定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已经基本上有法可依,目前的关键是否能坚持司法公正。司法行为既是适用法律的行为,又是纠正违法的行为,还是法律实施的最终程序,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确保法律得以正确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才能得以有效贯彻,否则,立法再完善,依法治国也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七、司法公正,能树立法律绝对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律权威,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十分重要的内容,司法行为既代表国家强制力,又是法律权威和尊严的象征,掌握着适用国家法律权力的司法机关,必须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以法律为准绳”,刚直不阿,秉公执法。
八、司法公正,有助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最重要的基础 ”,由此可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是否能够有效的贯彻实施,司法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如果不能做到司法公正,不能有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依法行政也就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督促和推动力量。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除了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外,最具有影响力的就是法律实施,也就是说,法公正是培养人的良好法律意识形成的有效手段,法律的评判功能和导向功能,将直接影响人们的法律意识的形成。英国著名法学家培根曾说:“违法行为弄脏了法制的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却破坏了法制的水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司法公正在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方面的重要性。
认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目的是增强法官们的责任感。人民法院要真正做到司法公正,以自身最有说服力的行为来维护社会的正义,应该率先守法,文明执法。一是要持续不断地加强法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建设。要加强司法为民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审判活动之中,要强公法官的法律责任,引导干警自律、自省、自警、自励,抵御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二是要继续推进和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要全面实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加大社会和群众对审判人员的监督力度,从程序和规则上保证司法公正,避免和杜绝办案的随意性;三是要严肃执法纪律,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增强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保障严肃执法,使法律深入人心,深信于民,成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夏廷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