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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可以结婚,为爱也可以离婚
发布日期:2009-09-15    作者:程芝律师
来访者名叫小胡(化名),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脸上隐隐可见伤疤,但眼神坚定,她告诉我她要离婚。
小胡的先生姓李,两人2000年相识并恋爱,2001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由于婚姻缺乏了解,婚后也没有注重感情培养,并且李先生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小胡曾于2003年起诉离婚,因多方劝解和李先生要求给予一次改过机会以及考虑儿子年幼等原因撤回起诉。但夫妻双方感情并未好转。之后小胡多次想协议离婚,但都遭到李先生的拒绝和殴打,李先生声称“再提离婚我就打死你“。
小胡说着说着不禁哭了出来,拿着几张验伤证明,对我说,“程律师,当年我不该草率结婚的,我现在对他没有感情,他又那个样子,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求你帮帮我,我一定要离婚,否则我这日子.......”
我很同情小胡,问了她一些问题,告诉她,“不用担心,一切交给我来办”。
婚姻,不是一场游戏,应当对彼此的人生负责,世界这么大,两个人能在一起是多大的缘分,理应好好珍惜。但是,人的婚姻是自由的,感情是自由的,一旦感情破裂,为双方着想,还是趁早离了吧,有一句话说得好,“为爱可以结婚,为爱也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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