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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发生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
发布日期:2009-09-07    作者:110网律师
[法律指引]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4)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事故经过、损害后果等基本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有关情况迅速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和国务院公安、外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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