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和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的规定,原告撤诉是对自己起诉权利的暂时保留,法院为维护社会的和谐性,规定了判决、调解、撤诉过了6个月后才能起诉的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中发现原告没有满6个月的情形,对原告再次作出的撤诉裁定,是对民事诉讼法和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律规定的确认,是肯定撤诉后起诉期间的规定,不是因为夫妻感情的问题引起而作出的裁定。
杨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坚持要提出诉讼,为实现当事人的诉愿,法院可以从3月7日起满6个月后算杨某第3次重新起诉的期间。
作者: 余志华 俞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