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的批复》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林某在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照顾”李某,将工商局办公大楼建设工程发包给李某,并于退休后收受李某贿赂20万元,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作者:赣县法院 廖云英 刘译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