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拒绝批准是正确的,李某不能在该地建造房屋。 理由是:
我国的土地分为两种,即集体所有土地和国有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一样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只为本集体内符合条件的农民提供,非本集体的农民不能获得。《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也就是说,城市居民如需建造房屋,有且仅有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申请使用“集体所有土地”。此外,如果城市居民在农村购买农民宅基地或租用农民宅基地,属变相使用农村土地,也是违法,不受法律保护。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的第一个全国性的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文件,即《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对此规定得更为明确: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作者:兴国法院 曾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