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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容留妇女卖淫罪
发布日期:2009-07-14    作者:耿立广律师
李某等多人容留妇女卖淫,并造成一妓女在卖淫时被杀,公诉机关以容留妇女卖淫情节严重为由将该起诉至法院,在开庭审理中,本律师为其提出了从犯及自首的辩护,并与公诉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后法庭采纳本律师辩护意见,认定了李某的从犯地位及自首情节,并以容留妇女卖淫罪判处了李某法定最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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