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海,你不必向全市人民道歉
龙大海,你不必向全市人民道歉
17日晚,吉林省松原市男子龙大海持铁钳等工具,破坏了35米长的绿化带护栏,被管理人员当场抓住扭送警方。松原市市委书记蓝军批示要求龙大海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据龙大海辩称,他上小学的儿子在经过绿化带时,手套被出口处的护栏划破了。他很生气,于是就动了破坏护栏的念头。 (3月19日京华时报)
由于护犊心切,在孩子受到意外“伤害”时,龙大海不理智地剪断了长达35米的绿化带护栏,破坏了城市基础设施,他的这一莽撞行为,显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龙大海应当受到警告、罚款直至拘留的治安处罚,松原市有关部门也对其采取了行政拘留,当事人已经为此埋了单,受到了此类行为处罚的最高限。而蓝军书记再让龙大海在电视中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一是超出了市委书记的权限,二是于法于理无据,三是加重了行为人的精神负担。
从蓝军书记在龙大海事件的表现,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执法素质不高的通病。无须讳言,在基层还有不少蓝军书记这样的领导干部,他们急需补上一堂法律教育课,只不过谁敢来为这些领导们补课呢?
回到事件本身,即使龙大海是一个普通人,让他在电视中公开道歉,一定也是心不甘情不愿,而如果稍有点法律常识,就根本不会接受这样的安排。因为,根据法律法规,公民违法犯罪,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超越法律之外的处罚,公民都有权加以拒绝。由此看来,龙大海就根本不应该在电视上公开向全市人民道歉,哪怕是市委书记的安排!
值得思考的是,蓝军书记把对官员问责的流行方式,简单地移植到普通百姓身上,在处理上显然失当,不知接下来,蓝军书记会不会为自己的不当行为道歉,龙大海以自己的另类举动为相关部门的工作发现了漏洞和不足,不知修建这种不安全护栏的相关部门会不会因此道歉,那些负有管理责任的当地政府会不会因此道歉?我们且期待着。